高層庫房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庫房(冷庫除外)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出口數(shù)目不應少于兩個,但面積不超過100m2時可設一個。
除一、二級耐火等級的戊類多層庫房外,供垂直運輸物品的升降機,宜設在庫房外。當必須設在庫房內(nèi)時,應設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內(nèi),井筒壁上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庫房、筒倉的室外金屬梯可作為疏散樓梯,但其凈寬度不應小于60cm,傾斜度不應大于60°角。欄桿扶手的高度不應小于0.8m。
高度超過32m的高層庫房應設有符合本規(guī)范第3.5.6條要求的消防電梯。
注:設在庫房連廊、冷庫穿堂或谷物筒倉工作塔內(nèi)的消防電梯,可不設前室。
甲、乙類庫房內(nèi)不應設置辦公室、休息室。
設在丙、丁類庫房內(nèi)的辦公室、休息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1.00h的樓板分隔開,其出口應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