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知識產權意識的提升,除了申請本國商標外,很多人都會想要申請國外的商標對自己的產品進行保護。申請國外的商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進行申請,就是分別向各國的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還有另外一種途徑是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截止2020年1月,馬德里聯盟共有122個締約方。一起來了解一下泉州注冊馬德里國際商標的優(yōu)勢。
泉州注冊馬德里國際商標的優(yōu)勢:
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向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成員國申請注冊,手續(xù)簡單方便、省錢。申請人可以就一個商標,遞交一個申請,按國家數繳納費用,在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成員國范圍內指定商標保護的國家。
1、省錢:申請人繳納以瑞士法郎計算的統(tǒng)一規(guī)費,或根據"議定書"再繳納單獨規(guī)費,而無須逐一向每一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交費。從數額上看,國際注冊費大大低于分別向每個國家申請注冊的費用。
2、省時:申請人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如果手續(xù)齊備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一般三、四個月即可取得商標注冊證。根據"協定"和"議定書"的規(guī)定,該商標申請自國際局登記此項國際注冊之日起十二個月(協定)或十八個月(議定書)內,申請人指定保護國家的主管機關有權駁回這一領土延伸申請,也就是說申請人在十二個月或十八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就能知道自己的國際注冊商標在各有關國家是否得到保護。
3、省事:申請人可用中文與一份申請書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和/或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指定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并需向國際局聲明該駁回。協定書規(guī)定,聲明駁回的時限多為一年,也就是說,如果指定保護申請在一年時限內未遭到駁回,則該申請自動得到保護(按議定書的規(guī)定,成員國可根據需要,將有權駁回時限延長至18個月)。從國際注冊日起算,如果12個月內沒有收到協定國或者18個月內沒有收到議定書國發(fā)來的拒絕給予商標保護的駁回通知書,即表示該商標已在該協定國或議定國自動得到了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