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即傳授講解的意思,《春秋》有三傳(《左氏傳》、《公羊傳》、《谷梁傳》)。傳有的闡明大義,有的引申未言之意,有的逐句解釋。古語云“圣人作其書,賢者作其傳”。傳有內(nèi)傳、外傳、大傳、小傳、補傳、集傳之分。 注,取義于如水注物,對文字古奧、文義艱深之處,略疏典故。注也是通用的注釋名詞。
通釋語義的專著剛好相反,它所釋的義并不局限于某一書,更不局限于某一句中的含義,而是某一詞語常用的、基本的或全部的含義。因此,它的釋義方法就不應隨文而釋,而要一面研究各個詞語的含義,融會貫通,給以準確的、簡明的解釋。但有些書既隨文釋義,又通釋群書,其體式介乎注疏與專著之間,如《經(jīng)黃釋文》、《讀書雜志》、《經(jīng)義述聞》、《群經(jīng)平議》、《諸子平議》等。還有一種情況,在隨文釋義的注疏著作中有通論、序錄,這種通論與序錄大部可以納入通釋語義一類。
中國歷史一般從有史以來到1840年鴉片戰(zhàn)爭之前算作古代史。鴉片戰(zhàn)爭以后,中國封建社會在外國資本主義侵略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所以1840年以后的歷史就劃入近代史。但社會性質的變化,并不意味著學術文化馬上統(tǒng)統(tǒng)起根本性的變化。從1840年到辛亥革命清朝統(tǒng)治結束的七十年間,新撰寫的書籍中,絕大部分的內(nèi)容或形式都和前此的古籍沒有多少不同。
中國殷商時已開始在竹木簡上寫文字,《尚書》的《多士》篇里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薄皟浴钡墓盼淖志拖駜筛鶐ё涌`了一排竹木簡,“典”則像以手持冊或將冊放在幾案上面。但這種典冊在殷商時仍不是書,而只是詔令之類的文字,保存起來猶如后世之所謂檔案。到西周、春秋時,檔案留下來的就更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