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又稱保證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xié)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時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或經濟賠償責任。現(xiàn)階段常用的保函為: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支付保函、預付款保函。
7、其他保函手續(xù)費:
預付款保函、工程質量保函與保釋金保函手續(xù)費分別為:指導價0.1%、0.1%、0.15%,上限都是0.5%,收費分別是500、500、1000元/季。
承包商履約擔保:由保證人為承包商向業(yè)主提供的保證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義務的擔保。
承包商履約擔保方式
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可采用銀行保函、專業(yè)擔保公司保證。
預付款保證擔保是指由保證人為承包商向業(yè)主提供的,保證人對承包商履行扣還預付款義務的保證。以防止承包商在收到業(yè)主的預付款后將款項挪作他用或宣布破產等。預付款擔??刹捎勉y行保函、專業(yè)擔保公司的保證的方式。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擔保金額不得低于工程建設合同價格(中標價格)的10%。采用經評審的投標價法中標的招標工程,擔保金額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