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與紀律要求
計票過程公開透明
允許候選人或其代表在場監督,計票結果需當眾宣布并記錄存檔。
禁止計票人員私自修改數據、泄露選票內容或干預計票結果。
爭議處理
若對選票有效性或計票結果有爭議,由監票人或選舉委員會集體討論裁決,必要時可重新驗票。
涉及法律糾紛的,需移交相關部門調查。
結果公示與存檔
計票結束后,當場公布候選人得票情況及當選名單,張貼公告并拍照留存。
封存所有選票、統計表、監票記錄等資料,保存期限按選舉規則執行(通常為 1-5 年)。
物理環境公開可監督
計票現場開放:允許選民、候選人代表、媒體記者在場觀察,設置隔離帶避免干擾操作,但需確保計票過程全程可見。
實時影像記錄:安裝無死角監控設備,對開箱、驗票、計票等關鍵環節同步錄像,視頻資料至少保存至選舉爭議期結束(如選舉結果公示后 30 天)。
數據記錄與公示的可追溯性
選票原始憑證留存:
每張選票編號與選民登記信息關聯(但需隱藏選民身份,保障隱私),廢票需單獨封存并由監票人簽字注明原因。
采用紙質選票為主、電子系統為輔的雙軌制,電子數據需與紙質記錄一一對應,防止單一系統故障或篡改風險。
計票結果多級公示:
現場公示:計票結束后立即公布各候選人得票數、有效票總數、廢票數量,由計票小組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官方渠道公示:通過政府網站、主流媒體等平臺發布詳細計票報告,包括分選區統計數據、得票率、當選人名單等,接受公眾查詢。
異議期制度:設定固定期限(如 5 個工作日),允許相關方對計票結果提出書面質疑,選舉委員會需在限期內公開復核過程和結論。
系統構成:
1、配接主機四核2G以上、筆記本或臺式機操作系統 Windows xp、windos7、Windows 10等。
2、虹光高速文檔掃描儀1臺
3、機讀選票:可以是紅、藍、綠、黃等底色或普通打印機紙。
4、現場選票黑白激光打印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