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組應當嚴格按照資質認定基本規(guī)范、評審準則開展技術評審活動,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技術評審結論。 專業(yè)技術評價機構、評審組應當對其承擔的技術評審活動和技術評審結論的真實性、符合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資質認定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基本規(guī)范、評審準則的要求,完成對申請人的技術評審。技術評審包括書面審查和現場評審。技術評審時間不計算在資質認定期限內,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將技術評審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由于申請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的情況除外;
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自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申請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向國家認監(jiān)委或者省級資質認定部門(以下統稱資質認定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