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是指未采用現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圖書在古代稱作典籍,也叫文獻,兼有文書、檔案、書籍三重意義。隨著時間的進展,將記事類文件加以編排,供人閱讀,并達到傳播知識經驗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圖書,圖書的內容日益增多,載體趨向多元,制作技術不斷改進,為了方便閱讀,產生了“簡冊”、“卷軸”、“冊頁”、“線裝書”等不同的裝幀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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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籍傳統的分類法采用經、史、子、集四部分類,四部下再細分為四十四類:
經部,以儒家經典及其釋作為主,例如《御筆詩經圖》,也收錄古樂、文字方面的書籍。
史部,主要收錄各種體裁的史書,另納入地理、政書及目錄類圖書。
子部的范圍比較廣,諸子百家、算術、天文、生物、醫學、軍事、藝術、宗教、占卜、堪輿、命算、筆記、小說、類書等,皆入子部。
集部,則錄詩文集、文學評論及詞曲方面的著作;個人著作稱“別集”,集體創作稱“總集”(例如:《六家文選》)。
古籍按照寫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為祖本、寫本、影寫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繪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補本、遞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兩截本、石印本、鉛印本等等。
信札手稿的核心價值在于其內容,其資料性、研究性大于觀賞性,當然也有書法等形式方面的藝術價值,但總起來說是內容大于形式。其和不可再生的特點決定了它的珍罕性和獨特的收藏價值,因此受到人們的喜愛是必然的。信札手稿市場升溫,反映了人們對手寫傳統的尊重和對歷史的敬畏,有利于保護手稿文獻,留存文化檔案,同時喚醒大家的漢字傳承意識和古籍保護意識,更好地維護我國的文化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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